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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系2018年推免生接收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9-2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精神,以及《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现制定我系推免生接收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出发点,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核、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招生单位面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面试和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和一贯表现,并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试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五)拟录取考生因故无法按时毕业或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在毕业前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报名与面试

(一)考生报名

  为方便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我校学生情况,我校拟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有意报考我所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在9月2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main/index.asp)。9月28日后,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报名,不需再进行预报名。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仅是提供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为方便各专业了解考生的详细情况,建议有志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先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预报名,并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

(二)复试名单确定

课程与教学系组织导师审核报考者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复试人数,复试人数跟录取人数比例最多不超过3:1。确定复试名单后,我系将于9月21日下午5点前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参加复试人员

(三)复试

获准复试的申请人须备齐推免所要求材料,携带有效证件及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可在华东师大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打印)、本科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五、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英语口语、思想品德考核等内容。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分值为80分,英语口试分值为20分,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作量化成绩计入总分,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

课程与教学系首轮面试时间为2017 年9 月30 日前。请申请的同学报名后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届时未完成招生计划,视情况可另行继续组织面试。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并由我系工作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

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回复确认录取后就不能更改了。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校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到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录取,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次录取排在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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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系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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